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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和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