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本川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主席保 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 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