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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毛付根、张旭东、李坤成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世纪证券收益凭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 资料的审核,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随 行就市",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