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公司与审计相关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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