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