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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益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300991CHY(300991)2023-11-16 10:37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1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