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300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3004 号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