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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博云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临 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任 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