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回购股份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