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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CDMSCDMS(SZ:301007)2024-08-29 10:35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 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