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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迈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CDMSCDMS(SZ:301007)2024-09-18 09:1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28 号 致: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