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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发行人、公司)拟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