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司 90%股权、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 60%股权,以及李杉杉持有的辽宁天士力大药房 连锁有限公司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签章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情形, 即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 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