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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过审慎核 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发生并 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