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 第二章 防止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