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64,846.73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8,258,268.8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考 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 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