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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301039CIMC VEHICLES(301039)2024-01-18 10:3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 18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 发生变更,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最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