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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蒋利顺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蒋利顺先生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