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张 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 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 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