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运行,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