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适 用 本制度规定。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 司之 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关联方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 事 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关系。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