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9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承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职能。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 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 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 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