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 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 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023 年 10 月 25 日 2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 亮: 方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