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协调公司审计部安排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 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审计部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会议 并执行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 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