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本次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 特别说明: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 | 问题 | 2 | 34 | | --- | --- | --- | | 问题 | 3 | 82 |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3〕020097 号《关于远信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远信工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会同发行人、发行人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