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6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审核函〔2023〕020097 号《关于远信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 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中简称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 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81%、28.81%、27.84% 和 25.45%,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包括宏观经济下行导致单位成本增加,前募 项目投产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且因销售承压,公司产品配置逐步提升导致成本提升 等;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7,952.99 万元、11,430.50 万元、15,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