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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_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回复内 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请以 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由发行人向全资子公司远辉智能装备 (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辉智能)提供借款,用于项目建 设,并由控股子公司浙江远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泰 智能)与巴苏尼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苏尼智 能)向远辉智能租赁设备及厂房,厂房租赁价格以柯桥地区及周 边厂房租赁公允价格协商确定,设备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不低于设备折旧金额)协商确定。此外,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扣 非归母净利润为 1,535.17 万元,同比下滑 75.63%。 请发行人:(1)结合远泰智能、巴苏尼智能向远辉智能租赁 设备及厂房的价格协商机制、具体决策程序、市场可比案例等, 说明如何确保设备租赁价格的公允性、不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并进一步说明远泰智能、巴苏尼智能的少数股东是否与发 1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