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 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募集资金使 用的规范、公开、透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进度使用。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或授权,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 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制度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