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小泉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 询,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545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 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54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