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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AIGUOHAIGUO(SZ:301063)2024-02-07 10:24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海锅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