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1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