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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 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3)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 占用资金的情况,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