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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