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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 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客 观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