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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力量钻石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邵增 明、童越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50 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的规定。 时任力量钻石总经理邵增明、时任力量钻石董事会秘书兼财 务总监童越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的规定。请你公 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 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邵增明、童越: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 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公司与关联方商丘 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业务,金额 2,36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6%,相关交易未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