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