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