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7月)
深圳市鸿富瀚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 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 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