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富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二、对《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