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黄延禄 张振煌 刘善敏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