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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相 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