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 经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审计委 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及任免。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