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