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 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 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