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