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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过对相关资料 文件的充分审阅,就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作出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