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回购报告书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 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28元/股(含)和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71,429股(取整)~2,142,857股 (取整),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1.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 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 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保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