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