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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