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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 ...